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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市技师学院扩建(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发改投审〔2023〕3号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请审批珠海市技师学院扩建(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事前绩效评估审核及联审决策会议研究通过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是落实《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珠海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要求,推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落实市委“产业第一”工作部署,做强做优做大珠海实体经济,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国家产教融合相关政策、解决企业技工严重短缺现状、满足技工教育招生及办学发展的需要。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经事前绩效评估审核,项目方案可行,同意建设珠海市技师学院扩建(一期)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09-440404-04-01-546963)

  二、该项目位于位于金湾区红旗镇金铭西路98号、市技师学院金湾校区现有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总建筑面积控制在59970平方米以内,均为地上建筑面积。其中宿舍楼17310平方米,后勤服务综合楼12570平方米,教学实训楼29640平方米,辅助配套用房450平方米。项目由房屋建筑和场地两部分构成,房屋建筑包括教学实训用房、教学辅助及行政管理用房和生活用房等。教学实训用房包括普通教室、合班教室、基础课实验室及实训用房等;教学辅助及行政管理用房包括图书阅览室、心理咨询室、风雨操场、行政办公室和教研室等;生活用房包括学生宿舍、食堂、单身教工宿舍和其他附属用房等,其中其他附属用房包括医务室、浴室、开水房、独立厕所、仓库、综合修理间、变电所、水泵房、学生及教职工活动用房等,并根据学校实际需求进行设置。

  三、该项目总投资控制在36372万元内,其中:建安工程费302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93万元,预备费1649万元,信息化专项费用1733万元。本次不含教学实训设备费。项目建设资金优先通过2023年珠海市“地方专项债”筹集解决。如确无法通过专项债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由市政府统筹安排。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一是请项目主管部门后续进一步完善相关规模论证工作,做好与二期工程的衔接,统筹考虑整体建设方案,做好投资控制,避免投资浪费;二是请项目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的要求,进一步核实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和年电力消费量,落实节能措施,如消费量达到应单独进行节能审查条件的,需在项目开工前完善项目节能审查相关手续;三是请项目单位切实做好施工期间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有效期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超出时限未开工项目需重新申请。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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