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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珠海市智慧生态大数据运营管理平台项目设计概算的批复

珠发改投审〔2023〕6号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报送的《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报审智慧生态大数据运营管理平台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项目(项目代码:2109-440400-04-04-888242)设计概算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立“一个中心、两个平台、一张图、统一信息发布”。汇聚、厘清生态环境数据,逐步实现生态环境局纵横联动;实现智能化的污染物排放归趋和污染溯源分析,直观服务宏观决策;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渠道,实现“用数据服务” 。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开发建设费用、云服务租赁费用、基础软件采购费用和项目体系规范建设费用等内容。

  二、投资估算

  该项目设计概算控制在653.0万元内,其中:

  1.建设费用581.8万元;

  2.工程建设其他费71.2万元。

  具体费用构成详见附件。

  三、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市级财政解决。  

  下阶段应按优质优价原则,充分做好市场询价定价工作,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实施阶段应加强检验监测工作,做好信息化项目管理验收和密码应用的保密工作。

  概算批复有效期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超过时限未开工建设,需申请重新批复概算。

  附件:珠海市智慧生态大数据运营管理平台设计概算核定表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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